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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客就是上帝 10品牌笔记本服务大调查

    【IT168 导购】笔记本的售后服务一直都受到广大本友的热切关注,再加上受到最近某芯片召回事件的影响,产品售后服务保修政策成了各大论坛和搜索引擎的热门关键词,其实,世界上根本没有返修率为0的厂商,也没有永远用不坏的产品,千万别相信传说,任何传说都不能维护支撑消费者的根本利益。

不拼价格拼服务 10家厂商保修政策汇总
不拼价格拼服务 10家厂商保修政策汇总

    要想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利益,就要在购买前充分的了解产品的售后服务政策做到心里有数,购买后出现问题能完全的维护自身应得的权益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搜集部分厂家的售后服务资料,方便大家购买前做到心里有数。

    各大厂商的服务政策变数还是很大的,比如,同一个厂商同系列的笔记本不同年份的政策可能不同,同一个厂商旗下不同的品牌政策可能不同,同厂商同品牌的服务也可能不同,小编整理的尽可能保证是最新的,最广泛使用的保修政策,如果有缺失差池等可以来信跟小编交流(songxijing@it168.com)。

    首先说说所有国家政策,所有厂商都要遵循的,就是《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也就是大家常说的“三包”政策。详细阅读请点击)我们先摘选其中几条关注度高的信息:

    第九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,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、换货、退货。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,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,销售者、修理者、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、更换。

    第十一条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微型计算机主机、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《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》(见附件3)所列性能故障时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者修理。消费者要求退货时,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,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。

    第十二条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内,微型计算机主机、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《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时,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消费者要求换货时,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;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,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。

    第十三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,微型计算机主机、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《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,经两次修理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,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;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,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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